中国网财经3月(yue)21日讯(记(ji)者 胡朝辉 李(li)冰岩)3月(yue)20日晚间,天玑科技(300245.SZ)发布(bu)公告称,公司于2024年(nian)3月(yue)20日收到(dao)中国证监会(hui)上(shang)海监管局出具(ju)的《关于对上(shang)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(ju)警示函措施的决(jue)定》、《关于对苏玉军采取出具(ju)警示函措施的决(jue)定》、《关于对聂婷采取出具(ju)警示函措施的决(jue)定》。
公告显示,天玑科技于2023年(nian)5月(yue)22日、2023年(nian)11月(yue)10日收到(dao)两笔政府补(bu)助, 金额分别为139.6万元、130.6万元,均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(bu)助,占2022年(nian)年(nian)度经审计归属于上(shang)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(run)(-308.3万元)比例为45.28%和 42.36%。天玑科技未通过临(lin)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(xi)披露义务,直至2023年(nian)8月(yue)11日、2024 年(nian)2月(yue)2日才分别对上(shang)述(shu)两笔政府补(bu)助事项进行披露。
上(shang)海监管局认为天玑科技上(shang)述(shu)行为违(wei)反了《上(shang)市公司信息(xi)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三条(tiao)第一款、第二十二条(tiao)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。根据相关规定,上(shang)海监管局决(jue)定对天玑科技采取出具(ju)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同(tong)时,上(shang)海监管局认为苏玉军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,聂婷作为公司董事会(hui)秘书,对上(shang)述(shu)违(wei)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因此决(jue)定对二人同(tong)样采取出具(ju)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公开信息(xi)显示,天玑科技主营业务为IT支(zhi)持与维护服务、IT外包服务、IT专(zhuan)业服务、IT软(ruan)件服务等技术服务以及软(ruan)、硬件销售业务。
1月(yue)30日晚间,天玑科技发布(bu)业绩预告,预计2023年(nian)归母净利润(run)亏损6000万至8500万元,上(shang)年(nian)同(tong)期归母净利润(run)亏损308.3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