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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部分不计入公摊面积 广东惠州发布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措施,阳台,建筑物
2024-05-17 13:26:60
这些部分不计入公摊面积 广东惠州发布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措施,阳台,建筑物

5月13日(ri),广东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惠州市区2024-2025年度新出让住(zhu)宅用地规划管理(li)的若干措施,涉及多项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的情况。该措施自印发之日(ri)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(ri)。

措施共涉及六项内容:一、建(jian)筑物屋顶的公(gong)共梯间、电梯机房、水箱(xiang)间、人防报警(jing)间、通信基站机房等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,但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的总(zong)数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25%。上(shang)述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不纳入公(gong)摊面积。

二(er)、规划设计条件约定建(jian)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套设施(如社区公(gong)共服务用房、养老设施、垃圾中转(zhuan)站、配电网开关(guan)站等)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,按划拨性(xing)质登记。

三、面积小(xiao)于3万平方米的用地,住(zhu)宅建(jian)筑首层用作建(jian)设停车库的建(jian)筑面积,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,但层高应不大于4.5米。具体项目各区政府(管委会)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专题论证,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组织实施。

四、满足开敞率(lu)不低(di)于40%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,阳台进深不超出2.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(tou)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;阳台进深超出2.4米的,超出部分按其水平投(tou)影面积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。

住(zhu)宅建(jian)筑每(mei)户阳台水平投(tou)影总(zong)面积占套内户型水平投(tou)影面积比例不超过25%的部分,按其水平投(tou)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;超出25%的部分,按其水平投(tou)影面积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。

五、鼓励建(jian)设高品质住(zhu)宅,利(li)用挑高、错(cuo)层的大阳台打造户属空中花园。户属空中花园中不小(xiao)于两(liang)个自然层高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且不计入产(chan)权面积。

支持住(zhu)宅建(jian)筑设置层高不小(xiao)于两(liang)个自然层高、可(ke)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(gong)共休(xiu)闲绿化平台,该平台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,且不纳入公(gong)摊面积,确权登记为全(quan)体业主共有。

六、结构净(jing)高不超过 2.10 米、窗台高度不小(xiao)于0.45米,进深不超过0.80米的住(zhu)宅建(jian)筑飘窗不计入容积率(lu)建(jian)筑面积。
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(zhe) 宋(song)霞

编辑/田野

发布于:北京市
版权号:1817277166281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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