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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改革是西藏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,中央人民政府,社会,保障
2024-05-17 06:38:30
民主改革是西藏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,中央人民政府,社会,保障

65年前,在中国(guo)共(gong)产党的领导下,西藏(cang)掀起波(bo)澜壮阔的民主改革,彻底废除了政(zheng)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(zhi),为西藏(cang)的现代化建设开辟了道路。民主改革是西藏(cang)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,是促进西藏(cang)社会发展(zhan)和人权进步的划(hua)时代重大事件(jian),也是人类文明(ming)发展(zhan)史和世界(jie)人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。

顺应(ying)世界(jie)人权发展(zhan)的历史潮流。农奴制(zhi)是极其残酷、野蛮和落后的社会制(zhi)度,严重违背人类历史发展(zhan)的趋(qu)势(shi)和潮流,严重制(zhi)约(yue)人权事业的发展(zhan)和进步。1948年,联合国(guo)大会通(tong)过(guo)的《世界(jie)人权宣言》明(ming)确规定:“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(yi);一切形式的奴隶制(zhi)度和奴隶买卖,均应(ying)予以禁止”。1956年,联合国(guo)通(tong)过(guo)《废止奴隶制(zhi)、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(zhi)的制(zhi)度与习俗(su)补(bu)充公约(yue)》。但在20世纪(ji)中叶,西藏(cang)仍然保留着农奴制(zhi)。废除封建农奴制(zhi),是腐朽(xiu)的社会形态被进步的社会形态替代的必然结果,是西藏(cang)社会发展(zhan)的必然要求。

符合西藏(cang)各族人民的人权期盼。和平解放后,考虑到西藏(cang)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(kuang),中央人民政(zheng)府对西藏(cang)社会制(zhi)度的改革采取了十分(fen)慎重的态度和极为宽(kuan)容的政(zheng)策,《中央人民政(zheng)府和西藏(cang)地(di)方政(zheng)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(cang)办法的协议》明(ming)确规定:“有关西藏(cang)的各项改革事宜,中央不加强迫(po)。西藏(cang)地(di)方政(zheng)府应(ying)自(zi)动进行(xing)改革,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,得采取与西藏(cang)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。”事实上,长期深受农奴主阶级压迫(po)和剥削的广(guang)大农奴、奴隶和许多(duo)中上层开明(ming)人士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,尤其是和平解放后,中央投入大量(liang)财力、物(wu)力支持,推动了西藏(cang)经济、社会、文化事业发展(zhan),为西藏(cang)人权事业的发展(zhan)奠定了坚实基(ji)础(chu),让西藏(cang)各族人民在对比中看到了只有实行(xing)民主改革,建立社会主义制(zhi)度,才能有效保障(zhang)各项人权。

维护人的主体价(jia)值(zhi)和尊(zun)严。人权不是一部分(fen)人或少(shao)数人享有的特权,而是广(guang)大人民群众(zhong)享有的普惠性人权。但封建农奴制(zhi)之下,由官家、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享受各种特权,广(guang)大农奴和奴隶只是“会说话的工具”,谈不上享有人权。民主改革使百万农奴和奴隶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和制(zhi)度枷锁中解脱出来,成为国(guo)家和社会的主人、主宰(zai)自(zi)身命运的主人及人权享有主体,为彰显人的主体性、实现人的解放和自(zi)由全面发展(zhan)创造了可能。

推动西藏(cang)人权事业全面发展(zhan)。民主改革涉及政(zheng)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宗教等多(duo)个领域,在农村、牧区、寺庙、城镇等陆续展(zhan)开,以民主改革为契(qi)机,西藏(cang)开启(qi)了各族人民普遍(bian)享有各项人权的历史新纪(ji)元。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(zhi)度、中国(guo)共(gong)产党领导的多(duo)党合作和政(zheng)治协商制(zhi)度、民族区域自(zi)治制(zhi)度、基(ji)层群众(zhong)自(zi)治制(zhi)度在西藏(cang)贯彻落实,广(guang)大农奴和奴隶第一次获(huo)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,大批翻身农奴和奴隶担任了自(zi)治区各级领导职务,各族人民享有了广(guang)泛充分(fen)的政(zheng)治权利;二是广(guang)大农奴和奴隶分(fen)得了土地(di)、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,爆发出空前的生产热情和创造活力,西藏(cang)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快速发展(zhan),基(ji)本生活水准权、社会保障(zhang)权、受教育权、就业权、健(jian)康权保障(zhang)水平不断提升;三是实现从政(zheng)教合一走向政(zheng)教分(fen)离,实行(xing)宗教信仰自(zi)由政(zheng)策,广(guang)大人民群众(zhong)从神权奴役(yi)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,宗教信仰自(zi)由得到宪法法律有力保障(zhang);四是全力保护和弘扬优秀(xiu)传统文化,大力发展(zhan)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各族人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切实保障(zhang);五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依法保障(zhang)各族人民合法权利,人权法治化保障(zhang)水平不断提高。

彰显中国(guo)人权保障(zhang)制(zhi)度优势(shi)。习近平总书记(ji)强调:“中国(guo)共(gong)产党领导和我国(guo)社会主义制(zhi)度,决定了我国(guo)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,决定了我们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,坚持平等共(gong)享人权,坚持以系统性思(si)维谋划(hua)人权建设,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(zhan),不断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(zhan)好最广(guang)大人民根本利益。”民主改革65年来,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国(guo)人民的大力支持下,西藏(cang)发生了“短短几(ji)十年,跨(kua)越(yue)上千年”的历史巨变,各项人权保障(zhang)水平全面提升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(tong)志(zhi)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(zun)重和保障(zhang)人权作为治国(guo)理政(zheng)的一项重要工作,推动西藏(cang)人权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、历史性成就,西藏(cang)呈现出社会大局持续稳(wen)定向好、经济建设全面快速发展(zhan)、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、民族和睦宗教和顺、文化事业蓬(peng)勃发展(zhan)、生态安(an)全屏障(zhang)日益坚实、边疆巩固边境安(an)全、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良好局面。实践充分(fen)证明(ming),没有民主改革,就没有西藏(cang)各族人民权利的充分(fen)保障(zhang),也就没有西藏(cang)各族人民的美好新生活,民主改革是完全正确的,党中央关于西藏(cang)工作的方针政(zheng)策是完全正确的。只有坚持中国(guo)共(gong)产党领导,坚持中国(guo)特色社会主义制(zhi)度,坚持民族区域自(zi)治制(zhi)度,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(cang)方略,才能为西藏(cang)长治久安(an)和繁荣发展(zhan)提供根本保证,才能推动西藏(cang)人权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。

(作者为重庆市中国(guo)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(zheng)法大学(xue)分(fen)中心特约(yue)研究员)
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4年05月16日 10 版)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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