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8日讯 北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安(an)徽安(an)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安(an)瑞升”)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。
北交所于2023年6月29日受理了安(an)瑞升提(ti)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(qing)文件,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。2024年3月29日,安(an)瑞升向北交所提(ti)交了《安(an)徽安(an)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(ge)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(qing)文件的申请(qing)报告》,申请(qing)撤回申请(qing)文件。根据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(ge)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ze)》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,北交所决定终止安(an)瑞升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。
安(an)瑞升是一家长期专注于清洁能源供应领域的燃气综合运营商。报告期内(nei),公司的主(zhu)营业(ye)务为燃气销售、燃气工程安(an)装及天然气代输。
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(shu)日,公司控股股东为瑞升科技,持(chi)有公司股份50,886,200股,占(zhan)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比(bi)例为50.44%,本次发行后,瑞升科技对公司持(chi)有股份占(zhan)比(bi)37.83%,对公司拥有控制能力。公司实际(ji)控制人为李勃,李勃对瑞升科技持(chi)有90%股权(quan),对公司拥有实际(ji)控制能力。
安(an)瑞升原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(ge)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3,629,828股(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(quan)的情况下),或不超过38,674,302股(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(quan)的情况下),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(chi)股占(zhan)发行后总股本的比(bi)例不低于25%。公司及主(zhu)承销商将根据具(ju)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(quan),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(quan)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%(即不超过5,044,474股)。
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3,136.90万元,计划用于万载县天然气管网工程项目(mu)、定远县天然气综合利(li)用提(ti)升工程建设项目(mu)。
安(an)瑞升的保荐机构(主(zhu)承销商)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,保荐代表人为李旭巍、张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