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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为儿子垫付医药费,儿子病逝后起诉儿媳返还被法院驳回,韩女士,李先生,管理
2024-05-18 01:16:36
母亲为儿子垫付医药费,儿子病逝后起诉儿媳返还被法院驳回,韩女士,李先生,管理

新京报讯(记者慕(mu)宏举)近日,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(qu)人民法院(yuan)获悉了一起民事(shi)纠(jiu)纷案。李先生患病时(shi),母亲韩女(nu)士垫付医药(yao)费,儿子去世后,韩女(nu)士称(cheng)儿媳妇王女(nu)士一直以“您先垫上”为由(you),让(rang)自己出钱出力,遂诉(su)至法院(yuan)要求返还医疗费,法院(yuan)最终驳回(hui)了韩女(nu)士的诉(su)讼请求。

新京报记者了解到,2006年8月,王女(nu)士与李先生结婚。李先生于2017年12月去世。2020年,李先生母亲韩女(nu)士起诉(su)到法院(yuan)称(cheng),自李先生患病至去世,都是她(ta)陪床照料(liao),医疗费的支出也(ye)几乎全由(you)韩女(nu)士承担。

韩女(nu)士表示,儿媳妇一直说:“妈(ma),您先垫上,等我有(钱)了给您。”为了挽救儿子生命,韩女(nu)士向(xiang)医院(yuan)支付医疗费近20万(wan)元,向(xiang)儿子银行卡先后打(da)款共12万(wan)元,替儿子归还治(zhi)病借款1万(wan)元。

韩女(nu)士认为,自己照顾住院(yuan)生病的儿子是出于人性和亲情,不是出于法定(ding)责任(ren),王女(nu)士作(zuo)为李先生的妻子,是照顾并给李先生支付医疗费的法定(ding)义务(wu)人。在(zai)李先生生病期间,韩女(nu)士出钱出力,全部是代替王女(nu)士而为之,是法律意义上的无(wu)因管理行为,即没有法定(ding)的或约定(ding)的义务(wu),为避免他(ta)人利(li)益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(wu)的行为,所以要求王女(nu)士归还垫付的医疗费用。

法院(yuan)一审、二(er)审判决均认定(ding),韩女(nu)士支付医疗费是基于母子关系,并非无(wu)因管理,韩女(nu)士为李先生支付的费用应先从继承李先生的遗产中扣除,因此驳回(hui)了韩女(nu)士的全部诉(su)讼请求。

法官表示,通俗来讲(jiang),无(wu)因管理指的是在(zai)没有法律原因的情况下为他(ta)人做好(hao)事(shi)。无(wu)因管理制度的目的在(zai)于鼓励社会成员互相帮助,但该案中,王女(nu)士与韩女(nu)士系亲属,韩女(nu)士是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而垫付费用。因血亲或姻(yin)亲联结起来的亲属关系较普(pu)通的社会成员掺杂更多(duo)的情感因素,如果认定(ding)亲属之间的互助行为属于无(wu)因管理行为,则可能忽略情感因素,有违伦理道德(de)。以无(wu)因管理为由(you)主张支付费用,应当在(zai)没有合同、侵权等其他(ta)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主张。

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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