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经纬6月13日(ri)电 据“北京消协”微信号(hao)13日(ri)披露(lu),近期,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(ri)常检查中发现,部分餐(can)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(an)全(quan)问题,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情况通报如下:
1、北京农小锅餐(can)饮管理有限公(gong)司(招牌:农小锅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回(hui)龙观西大街111号(hao)三层(ceng)F3-50)未按要求贮存食品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(an)全(quan)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(kuan)的规定(ding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(an)全(quan)法》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(ding),给与警告的行政处罚(fa),并责令其立即改正。
2、北京孟祖君杰餐(can)饮店(dian)(招牌:无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孟祖村404号(hao))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,不(bu)再符合(he)法律法规规定(ding)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(ding)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(ding)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
3、北京志在雄途商贸中心(招牌:西域美食兰州老马拉面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上东廓村临498甲号(hao))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,不(bu)再符合(he)法律法规规定(ding)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(ding)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(ding)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
4、北京东关永辉餐(can)饮有限公(gong)司(招牌:烤冷面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燕平家园14号(hao)楼4号(hao)底商〈1号(hao)〉)食品工(gong)具用具未专用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(ding)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(ding)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
5、北京半截(jie)塔金艳百货店(dian)(招牌:屯老丫(ya)东北铁锅炖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(kou)镇半截(jie)塔村457号(hao)院4号(hao)〈临时〉)食品从(cong)业人员未取得健康(kang)证明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(ding)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(ding)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
6、北京牛小刀餐(can)饮有限公(gong)司(招牌:牛小刀牛肉(rou)汤(tang)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西关城角村临127-11)食品工(gong)具用具未专用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(ding)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(ding)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(ding)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