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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证期货一名原从业人员遭中期协撤销“期货从业资格”,王婧,执业,规定
2024-05-17 08:33:57
海证期货一名原从业人员遭中期协撤销“期货从业资格”,王婧,执业,规定

中国网财经3月27日讯 今日,中国期货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期协”)发布(bu)相关“纪律惩戒(jie)的决定”显示,对海证期货有限(xian)公司(si)(以下简称“海证期货”)原从业人员(yuan)王婧作出(chu)纪律惩戒(jie)决定,撤销其期货从业资格,并在三年(nian)内拒绝受理其期货从业资格申请。

王婧,女,原海证期货从业人员(yuan),从业资格号(hao)F03090804(已注销)。据中期协披露,王婧在担任期货从业人员(yuan)期间,存(cun)在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(jiao)易(yi)的行为。这(zhe)一行为违反了《期货从业人员(yuan)管(guan)理办(ban)法》(证监会令第48号(hao))第十四条第八(ba)项的规定。因此(ci),中国证券监督管(guan)理委员(yuan)会广东监管(guan)局于2023年(nian)6月8日对王婧采取了出(chu)具警(jing)示函(han)的行政监管(guan)措施(shi)(广东监管(guan)局行政监管(guan)措施(shi)决定书〔2023〕44号(hao))。

中期协在审议此(ci)案时表示,王婧作为期货从业人员(yuan),本应严格遵守(shou)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恪守(shou)协会的自律规则(ze)和执业行为规范,严格合规执业。然而,她(ta)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(jiao)易(yi)的行为,不仅触碰了期货从业人员(yuan)的执业底线,也违反了协会《期货从业人员(yuan)执业行为准则(ze)》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。

中期协在决定中强(qiang)调,根(gen)据王婧违规行为的事实、性质,依据《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与违规处理办(ban)法(试行)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《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(jie)程序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中期协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(yuan)会审议决定给予王婧严厉的纪律惩戒(jie)。

中期协表示,王婧对于此(ci)次纪律惩戒(jie)决定如有不服(fu),可在收(shou)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申诉专业委员(yuan)会提出(chu)书面申诉。

发布(bu)于:北京市
版权号:1817277166281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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