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(jin)日,深圳市出台
《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
实施(shi)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
自(zi)5月(yue)15日起施(shi)行
入选人才将获得
每人1000万—2000万元培养经费
每两年选拔一批(pi)杰出科创人才
据了解,深圳市曾于2019年出台《深圳市杰出人才选拔培养实施(shi)办法(试行)》,自(zi)2019年9月(yue)1日施(shi)行,有效期已(yi)届满。此次发布(bu)的《办法》在原(yuan)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(jin)行全面优化升级,包括精准政策定位(wei)、完善(shan)选拔条件、严格(ge)选拔程序、加强服务监督等。
《办法》明确,深圳市选拔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,主要对具有突出学术(shu)水平,研究方向(xiang)处于科技发展(zhan)前(qian)沿领域,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、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(shu)造诣,具有成(cheng)长为大师和战略科学家(jia)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进(jin)行重点培养。每两年选拔一次,每次选拔不超过10人。
选拔培养聚焦5类(lei)科技创新人才
选拔条件主要包括4个基本条件和5种业绩条件——
4个基本条件为:
5种业绩条件包括:
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相关(guan)负责人表示(shi),《办法》也对选拔程序进(jin)行了优化,注(zhu)重公开公平公正。
在推荐方式(shi)上,采(cai)取单位(wei)推荐或个人推荐方式(shi),由单位(wei)履(lu)行材料审核主体责任。在评审方式(shi)上,采(cai)取通信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环节,根据专家(jia)会议评审结果,确定拟入选对象和资助(zhu)金额档次。
在确定方式(shi)上,选拔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组(zu)织实施(shi),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报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联席委员会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(zu)审议批(pi)准后确定。
每人将获
1000万-2000万元培养经费
根据《办法》,入选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后,须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、所在单位(wei)签(qian)订三方培养协议,保证在深圳全职工作5年。培养对象将获得每人1000万-2000万元培养经费,用于提升科研能力和加强团队建设。
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,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加强全过程管理监督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培养期间将进(jin)行中期、期满两轮评估,评估结果作为拨付(fu)资金的重要依据。中期评估结果为“合格(ge)”的,拨付(fu)剩余资助(zhu)资金;“不合格(ge)”的终止项目执行,并按规定退回未使用经费。在培养期间市内调动单位(wei)的,剩余培养经费可转(zhuan)到新工作单位(wei);在培养期间调出深圳市,除按规定退回未使用经费外,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视情况追缴已(yi)使用经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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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大件事(shi)(nandusz)、N视频报道
来源:南方+
编辑(ji):余思敏
封面:IC phot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