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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 加强人权保障 筑牢公平正义,案件,司法,制度
2024-05-18 08:23:38
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 加强人权保障 筑牢公平正义,案件,司法,制度

今年是我国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颁布(bu)30周(zhou)年。1994年5月12日,八届全国人大常委(wei)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》,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。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,依法治国、国家尊(zun)重和保(bao)障人权相继入宪,2010年、2012年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先后两次修正,赔(pei)偿(chang)程(cheng)序更趋顺畅、赔(pei)偿(chang)范围(wei)更为广泛、费(fei)用支付更有(you)保(bao)障,权利救济(ji)的法律基础更加坚实。

“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的颁布(bu)实施,贯彻尊(zun)重和保(bao)障人权的宪法原则,在保(bao)障公民、法人和其(qi)他组织(zhi)合(he)法权益,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,缓(huan)解社(she)会矛盾,维(wei)护社(she)会稳定,加强产(chan)权平(ping)等保(bao)护等方(fang)面,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”最高人民法院赔(pei)偿(chang)委(wei)员会有(you)关负责人表示。

持(chi)续推进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制度的健全完善

在中国特色社(she)会主义法律体系中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属于直接保(bao)障宪法实施的宪法相关法。“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集中体现了我国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制度保(bao)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尊(zun)重法治的宪法精神。”最高法赔(pei)偿(chang)委(wei)员会有(you)关负责人说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的颁布(bu)实施,是宪法庄严承诺(nuo)的兑现,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(cheng)碑(bei)。

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颁布(bu)实施以来,全国人大先后进行了两次修正,各级(ji)立法、司法、行政机关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(lie)制度规(gui)范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分(fen)别或联合(he)制定刑事赔(pei)偿(chang)、行政赔(pei)偿(chang)等司法解释、批复数(shu)十部,对具体案件适用法律作出个案答(da)复百余件,公安部、司法部相继制定出台了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案件办理程(cheng)序规(gui)定及具体办法,加强程(cheng)序规(gui)范工(gong)作。

例如,最高法与最高检联合(he)出台刑事赔(pei)偿(chang)解释,坚持(chi)将“疑罪从挂”案件纳入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审查的范围(wei),明确(que)取保(bao)候审、监视居住等特定情形下没(mei)有(you)依法作出结论案件的当事人有(you)取得国家赔(pei)偿(chang)的权利,做实人权司法保(bao)障;最高法与司法部联合(he)出台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律援助(zhu)指(zhi)导意见,便利困难群(qun)众求偿(chang)等。

“制定之初(chu)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对行政赔(pei)偿(chang)、司法赔(pei)偿(chang)的范围(wei)、标准、程(cheng)序以及赔(pei)偿(chang)金(jin)支付等作了全面系统(tong)的规(gui)定。2010年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修改时增加了精神损害(hai)赔(pei)偿(chang)制度,促使当事人人身及财产(chan)权益的法律保(bao)护提升到一个新(xin)高度。”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(de)表示,此后,随着行政赔(pei)偿(chang)、刑事赔(pei)偿(chang)、司法赔(pei)偿(chang)请求时效等相关司法解释的先后出台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律规(gui)范体系不断完善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权利救济(ji)功能的发挥有(you)了更为强大的生命力和执(zhi)行力。

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持(chi)续深入推进,人民群(qun)众对权利保(bao)障的要求日益提高,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期待更加强烈。据了解,目前进一步修改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,已(yi)列(lie)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(wei)会五年立法规(gui)划(hua)。法律修改后,权利救济(ji)更为有(you)力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制度的健全完善将迎来新(xin)的历史机遇。

充分(fen)发挥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制度权利救济(ji)作用

“作为一种恢复性的救济(ji)机制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制度具有(you)重要的权利保(bao)障功能,极大强化了社(she)会权利意识,为社(she)会提供了独特的人权价值导向(xiang)。”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(jiao)授薛刚凌(ling)说。

最高法数(shu)据显示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颁布(bu)30年来,全国法院共审理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案件31.8万件。其(qi)中,司法赔(pei)偿(chang)案件9.9万件,决定赔(pei)偿(chang)金(jin)额(e)75.35亿(yi)元。

“人民法院坚持(chi)依法赔(pei)偿(chang)、当赔(pei)则赔(pei),充分(fen)救济(ji)赔(pei)偿(chang)请求人遭受侵害(hai)的人身权、财产(chan)权。”最高法赔(pei)偿(chang)委(wei)员会有(you)关负责人介绍,依法办理佘祥林、赵作海、张氏叔侄、呼格吉勒图、聂树斌、张玉环等一批社(she)会关注的刑事赔(pei)偿(chang)案件,以法治平(ping)冤理直,以正义抚慰人心;妥善审理沈阳北鹏(peng)公司等一批涉财产(chan)申(shen)请赔(pei)偿(chang)案,加强产(chan)权平(ping)等保(bao)护,促推优化营商(shang)环境。

“各级(ji)司法机关坚决维(wei)护司法权威,克服重重困难,有(you)效处理了一大批国家赔(pei)偿(chang)纠纷。”马怀德(de)说,大量权益受损群(qun)众获(huo)得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救济(ji)以及精神抚慰,更多(duo)的群(qun)众面对自身合(he)法权益遭受侵害(hai)的问题,能够认识到通过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来维(wei)护自身权益,形成(cheng)了以法律明文规(gui)定为基础,以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审判(pan)为依托的依法维(wei)权与救济(ji)意识,为提高司法公信力、维(wei)护社(she)会公平(ping)正义起到了积(ji)极作用,也为社(she)会法治化治理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。

据介绍,2013年以来,各级(ji)政法机关共处理司法赔(pei)偿(chang)案件10.04万件。与1995年相比(bi),2023年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案件受理数(shu)量增长了17.55倍,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(pei)偿(chang)金(jin)标准从17.76元增长为436.89元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制度权利救济(ji)作用更加充分(fen)发挥。

推动(dong)执(zhi)法规(gui)范与监督效能不断提升

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在充分(fen)保(bao)障公众合(he)法权益的同时,另一主要目的在于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”,通过明确(que)侵权范围(wei)和责任范围(wei),规(gui)定追偿(chang)追责制度,形成(cheng)规(gui)范和监督行政权、司法权的有(you)效机制。

“从呼格吉勒图案、聂树斌案到吴(wu)春红案、泸(lu)州(zhou)科技公司案,国家赔(pei)偿(chang)范围(wei)覆盖(gai)公民生命权、人身自由权和财产(chan)权的保(bao)障。而这些案件更如警(jing)钟,要求国家机关及其(qi)工(gong)作人员应秉(bing)持(chi)对人权的尊(zun)重和保(bao)障,依法审慎行使职权,避免(mian)悲剧重演。”中国政法大学教(jiao)授刘飞说。

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法颁布(bu)实施以来,各级(ji)司法机关在坚持(chi)依法办案的同时,通过反向(xiang)审视公权力运行的不足,发布(bu)行政审判(pan)白皮书、国家赔(pei)偿(chang)白皮书和司法建议书等方(fang)式,对执(zhi)法司法中的违法行使职权情形予以跟(gen)进监督。国家机关及时启动(dong)责任倒查、追偿(chang)追责措施,在救济(ji)权利的同时,通过惩戒制裁方(fang)式,有(you)效纠正和处理了一批损害(hai)群(qun)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及责任人员。

马怀德(de)认为,通过国家赔(pei)偿(chang)的外部监督,增强了国家机关自我监督、自我纠错和自我约束(shu)意识,促使合(he)法行为得到维(wei)持(chi)保(bao)障,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惩处。国家赔(pei)偿(chang)工(gong)作成(cheng)为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公权力的重要动(dong)力,为实现公正廉洁高效执(zhi)法司法,维(wei)护宪法法律权威,作出了积(ji)极贡献。

国家赔(pei)偿(chang)案件政治敏感性强、社(she)会关注度高、诉讼链条长,在坚持(chi)“当赔(pei)则赔(pei)”原则的同时,更要狠抓赔(pei)源治理。各政法机关通过能动(dong)履职、多(duo)措并举(ju),从源头消(xiao)减赔(pei)偿(chang)案件发生。据统(tong)计(ji),党的十八大之前,全国法院平(ping)均每收案1.5万件有(you)1件因前端(duan)违法或者错误而由国家承担赔(pei)偿(chang)责任,党的十八大后下降到每收案3.4万件出现1件由国家赔(pei)偿(chang)的案件。

据了解,在最高法倡(chang)议下,全国人大常委(wei)会法工(gong)委(wei)、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联合(he)成(cheng)立国家赔(pei)偿(chang)联席会议机制,后又邀请民政部、人力资源社(she)会保(bao)障部参(can)与,通过各成(cheng)员单位的沟通交流,保(bao)证法律统(tong)一实施。各级(ji)政法机关与财政部门建立良性沟通机制,及时发放赔(pei)偿(chang)金(jin),让公平(ping)正义到达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为帮助(zhu)冤错案件受害(hai)人顺利回归社(she)会,国家机关能动(dong)履职,帮助(zhu)解决具体困难、提供长效保(bao)障,打开当事人心结,努力让人民群(qun)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(ping)正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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