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杭州发布”消(xiao)息,杭州住房公积(ji)金管(guan)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(ji)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政策(ce)的通知。
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(ji)金信贷作(zuo)用,持续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(yin)行(xing) 金融(rong)监管(guan)总局关于优化个(ge)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建房〔2023〕52号)、5月9日(ri)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(kang)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(ce)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(ji)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政策(ce)通知如下:
一、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(guan)理部门出(chu)具的查询结(jie)果或认定证明为准。
二、住房公积(ji)金贷款首套房、二套房政策(ce)根据家庭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(ji)金贷款情况认定。住房公积(ji)金贷款情况以住建部住房公积(ji)金监管(guan)服务平台查询结(jie)果为准。住房公积(ji)金贷款首付(fu)款比例政策(ce)保持不变。
三、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(ri)起施行(xing)。合同网签时间在2024年5月9日(ri)及以后的,按本通知规定执(zhi)行(xing),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,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。2024年5月9日(ri)前已完(wan)成合同签订的,按原有信贷政策(ce)执(zhi)行(xing)。具体(ti)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(ji)金管(guan)理中心制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