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网财经6月5日讯 6月4日晚(wan)间,欣龙控股(000955.SZ)公告称,因2023年(nian)一季报(bao)、半年(nian)报(bao)、三季报(bao)信息披露不准确(que),欣龙控股及相(xiang)关责任人收到海南(nan)证监局下发的《警示函》。
《警示函》显示,欣龙控股于2024年(nian)4月30日披露的《欣龙控股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》显示,其将2023年(nian)度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(que)认方法由“总额法”调整(zheng)为“净(jing)额法”,基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,对2023年(nian)一季报(bao)、半年(nian)报(bao)、三季报(bao)营业收入分别调减(jian)41,250,733.61元、57,958,463.35元、72,637,050.59元。
上述财务报(bao)告信息披露不准确(que),欣龙控股违反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;董(dong)事长鲍(bao)钺、总裁(cai)于春山、财务总监代晓未能勤勉(mian)尽责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四(si)条的规定。
海南(nan)证监局决定对其及鲍(bao)钺、于春山、代晓采取出(chu)具警示函的行政(zheng)监管措施,并(bing)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(ku)。
欣龙控股表(biao)示,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(ying)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,同时,其将严格按照(zhao)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(he)要(yao)求,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资料显示,欣龙控股主营业务为制造、销售各种无纺(fang)布及其深加工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