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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零抵押”“低月租”吸引消费者 手机租赁陷阱多 甚至暗藏现金贷,王某,发放贷款,平台
2024-05-20 04:50:08
以“零抵押”“低月租”吸引消费者 手机租赁陷阱多 甚至暗藏现金贷,王某,发放贷款,平台

将手机估价作为借款金(jin)额回收用户手机,再将手机回租给(gei)用户,并(bing)与用户约定租用期限(即借款期限)和到期回购价格(即还(hai)款金(jin)额),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(fen)以(yi)及(ji)相关(guan)“服务(wu)费”(即借款利息)。

近日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调(diao)查发现,手机租赁业务(wu)暗藏(cang)不少陷阱,甚至有现金(jin)贷(dai)公(gong)司将手机变成拓展市(shi)场的新媒介,以(yi)手机回租等形式变相发放贷(dai)款。他们利用“零(ling)抵(di)押”“低月租”的噱头吸引消费者,通过收取高额利息牟利,甚至一些没(mei)有资(zi)质(zhi)的贷(dai)款公(gong)司也通过回收手机业务(wu)虚增借贷(dai)金(jin)额,让消费者陷入高额贷(dai)款,最(zui)后机钱(qian)两空。

受访专家指出,商家以(yi)租赁名义吸引消费者贷(dai)款,“手机租赁”只是一个噱头,一些现金(jin)贷(dai)平台通过手机媒介,绕过“借贷(dai)”的概念,把借贷(dai)业务(wu)变成了租赁业务(wu),涉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建议监(jian)管(guan)部门对此(ci)类模式加(jia)大监(jian)管(guan)力度,消费者在签订合同(tong)前也要擦亮眼睛,警惕掉入手机回租的陷阱。

回租手机却陷入现金(jin)贷(dai)

河北某高校大四学生刘(liu)林(化名)就掉入了手机回租的陷阱。

去年年底,刘(liu)林向同(tong)学借2000元买(mai)了一部手机,一周后同(tong)学要求其提前还(hai)钱(qian)。听刘(liu)林说(shuo)自(zi)己手上(shang)暂时没(mei)钱(qian)后,该同(tong)学向其推荐了一款回租贷(dai)App——只要把手机抵(di)押出去,就能换一笔钱(qian),还(hai)可以(yi)以(yi)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手机。

刘(liu)林照做了,将手机抵(di)押了3个月,换来2000元。可没(mei)想到3个月后,2000元借款变成了1万元。到期后,他没(mei)有钱(qian)还(hai)款,对方便以(yi)电话、短信(xin)的形式催促其还(hai)钱(qian),还(hai)称“如果不如期还(hai)钱(qian),便将此(ci)事告诉他同(tong)学、父母”。

无奈之下,刘(liu)林不得不让父母帮自(zi)己把这笔钱(qian)还(hai)清了。

浙江绍兴越城警方近日破获的一起案件与刘(liu)林的经(jing)历相似。

王(wang)某开(kai)了一家小纺织厂,因资(zi)金(jin)周转困难,被朋友圈(quan)一则(ze)“零(ling)门槛、迅速放款”的短期贷(dai)款广告吸引,遂联系对方申请贷(dai)款。对方称其贷(dai)款形式是租赁手机,先认(ren)购他们提供的手机,再把手机卖给(gei)回收手机的商户,再以(yi)回租方式贷(dai)款,期限至少一个月。

王(wang)某提出贷(dai)款2万元、贷(dai)一个月,工作人员拿出两部苹(ping)果15Pro max,共19200元,还(hai)称他们有回收手机渠道,每部手机回收价是8700元,两部手机共17400元。

之后,对方拿出一份抬头为“租赁”的合约让王(wang)某签名,合约上(shang)写着:手机金(jin)额为9600元一部,每日租金(jin)是160元/部,押金(jin)1000元/部,租期一个月。结果,王(wang)某拿到手的贷(dai)款是:卖掉手机的17400元中,还(hai)要扣除300元资(zi)料费、700元家访费、1000元押金(jin)等各项费用,实际拿到的贷(dai)款只有14400元。王(wang)某每天还(hai)要付(fu)320元租金(jin),不及(ji)时支付(fu)的话,工作人员会打电话、发短信(xin)来催。后来,对方找上(shang)门坐在王(wang)某工厂里不走,王(wang)某只好借了钱(qian)来还(hai)。

合同(tong)写着两部手机价值(zhi)19200元,王(wang)某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14400元,加(jia)上(shang)每天320元的租金(jin),一个月下来,王(wang)某要还(hai)28800元,折算成年利率高达600%。

警方表示,扣除的家访费、资(zi)料费、押金(jin)款等费用,“与常规贷(dai)款的‘头利息’类似”。

“这类以(yi)手机租赁陷阱的受害者群体(ti)主要是90后、00后的年轻人,跟风追求时髦产品、高消费,经(jing)济(ji)困难,想到去贷(dai)款,银行贷(dai)款一般周期较长,所以(yi)会在网上(shang)寻找一些小的贷(dai)款平台或公(gong)司,但这些平台或公(gong)司其实是没(mei)有资(zi)质(zhi)的。”警方提醒道。

合规与隐私均难以(yi)保障

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(shang),记者注(zhu)意到,近期与回租手机相关(guan)的投诉达数十条,主要涉及(ji)部分(fen)网络(luo)借贷(dai)平台“换穿(chuan)马甲”,将现金(jin)贷(dai)业务(wu)变身为回租贷(dai),名为租赁,实为借贷(dai),通过虚增借贷(dai)金(jin)额、恶意制造违约、肆意认(ren)定违约、毁匿还(hai)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(quan)债务(wu)。

记者调(diao)查发现,租用手机套餐贷(dai)款流程主要包括以(yi)下几个方面:

平台或公(gong)司以(yi)“零(ling)首付(fu)”“无抵(di)押”为口号,诱导用户通过“订阅”手机借钱(qian),然后将手机“卖”给(gei)平台套现;

用户将手机“卖”给(gei)平台后,平台出借资(zi)金(jin),并(bing)从贷(dai)款中扣除一部分(fen)所谓的“服务(wu)费”“评(ping)估费”等;

用户按照约定在租赁期限(即贷(dai)款期限)内支付(fu)租金(jin)。到期后,用户以(yi)回购价的形式支付(fu)还(hai)款。

平台会要求用户填写身份证、银行卡、紧急联系人等信(xin)息,如果用户逾期未支付(fu)租金(jin),平台就会开(kai)始催收,甚至利用用户的通讯录“通知”用户的联系人进行催收。

对于此(ci)类手机回租模式,在业内人士看(kan)来,实际上(shang)是打着手机回租幌子的现金(jin)贷(dai)业务(wu),不仅暗藏(cang)合规风险,用户隐私安全也难以(yi)保障。

“通过强行引入租赁场景来规避现金(jin)贷(dai)相关(guan)规定,但在利率、期限、风控模式、资(zi)金(jin)用途等核心要件上(shang)与现金(jin)贷(dai)并(bing)无二(er)致,本质(zhi)上(shang)也没(mei)有场景依(yi)托,属于典(dian)型的监(jian)管(guan)套利行为,会被视作现金(jin)贷(dai)进行监(jian)管(guan)。”业内人士说(shuo)。

除了回租手机有陷阱外,记者调(diao)查发现,单(dan)纯租手机也有不少风险。

在某租赁平台,记者注(zhu)意到其宣称“低月租即可带走心仪手机”。记者选中一款在某平台官方店标价8899元的华为Mate 60Pro+新机,页面显示租赁价格原价为21.79元/天,券后价格为19.57元/天,租期只有一年的选项可供选择。

勾选相关(guan)条款后,页面显示租金(jin)价格:首月实际需(xu)要支付(fu)金(jin)额为825.83元(包含服务(wu)费),次月至租期结束每月需(xu)实际支付(fu)636.83元,共计7830.96元。租期满一年后,如果想要买(mai)断,需(xu)支付(fu)4377元。且平台不支持(chi)提前归还(hai),如提前归还(hai),需(xu)支付(fu)剩(sheng)余所有租金(jin)。

页面还(hai)有另外一个选项,租完即送。不过价格高得离谱:页面显示总(zong)租金(jin)为11349元,比市(shi)场价高出近3000元。但记者实际操作发现,首月实际支付(fu)金(jin)额为1444.75元(包含服务(wu)费),次月至租期结束每月需(xu)实际支付(fu)945.75元,共计11848元,比其页面宣传(chuan)的要多出近500元。

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在租赁平台页面上(shang),消费者看(kan)到的每月付(fu)款金(jin)额,实际上(shang)是平台方按照借款本金(jin)和约定利率来计算的,并(bing)非消费者理解(jie)的月产品租金(jin)。

“租赁时要注(zhu)意仔细查阅《订阅及(ji)服务(wu)相关(guan)协议》,这是一份涉及(ji)出租方、承租方(消费者)和平台方的三方合同(tong),消费者需(xu)向出租方申请融资(zi)租赁服务(wu)并(bing)支付(fu)租金(jin)、服务(wu)费等款项。这个‘等’字往(wang)往(wang)暗藏(cang)玄机。并(bing)且这份合同(tong)可能隐藏(cang)变相借贷(dai)行为,比如合同(tong)要求消费者签署第三方信(xin)贷(dai)平台预授信(xin)合同(tong)、上(shang)征信(xin)、授权(quan)第三方催收等。”该业内人士说(shuo),很多人可能都容(rong)易忽视合同(tong)细节,如果不仔细查看(kan),就容(rong)易落入陷阱。

对恶意欺骗者加(jia)大处罚

在北京市(shi)盈科律师(shi)事务(wu)所律师(shi)杨敏看(kan)来,商家以(yi)租赁名义吸引消费者贷(dai)款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(quan),也是非诚信(xin)经(jing)营(ying)行为。一些问题甚至超出消费纠(jiu)纷范畴,涉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商家侵犯消费者权(quan)益的依(yi)法应当承担(dan)相应的民(min)事损害赔偿责任,如构(gou)成违法行为的,还(hai)应当承担(dan)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。

对外经(jing)济(ji)贸(mao)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(yan)认(ren)为,消费者在租赁高额商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平台或机构(gou),要求相关(guan)商家提供并(bing)核实相关(guan)营(ying)业执(zhi)照。租赁时,要认(ren)真(zhen)审核租赁合同(tong),核实相关(guan)经(jing)办人员的身份信(xin)息,避免签订与实际租赁金(jin)额不符的合同(tong),避免租赁合同(tong)中相关(guan)重(zhong)要条款空白。

“如果消费者有自(zi)己合法的利益诉求,一定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方式,把这些诉求表达出来,如果商家不愿(yuan)意,那么就赶紧离开(kai),避免法律风险。”徐海燕(yan)说(shuo),另外要注(zhu)意保存(cun)好证据,微信(xin)聊天、银行流水等证据要依(yi)法固定和保全好,以(yi)便维权(quan)。

杨敏也提出,消费者在签署合同(tong)时一定要注(zhu)意审核合同(tong)的具(ju)体(ti)条款,特别是关(guan)于提前终止租赁的责任承担(dan),是否存(cun)在高额的违约金(jin)等情形,谨防合同(tong)陷阱。对于含义不明确的条款,要及(ji)时与平台、商家确认(ren)并(bing)保留相关(guan)证据。

“监(jian)管(guan)部门也需(xu)对此(ci)类租赁平台加(jia)强监(jian)管(guan),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明确提示相关(guan)风险,对恶意欺骗消费者的商家加(jia)大处罚力度。”杨敏说(shuo)。

文/韩丹东

编辑/倪家宁

发布于:北京市(shi)
版权号:1817277166281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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