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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批新规出台!事关你的电动车,生产,自行车,企业
2024-05-17 16:54:49
一批新规出台!事关你的电动车,生产,自行车,企业

我国是电动自(zi)行车生(sheng)产、消费大国,社会保(bao)有量(liang)已达3.5亿辆,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(sheng)产电动自(zi)行车4228万辆,电动自(zi)行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(de)重要交(jiao)通工具。

如何在便利出行的(de)同时保(bao)证安(an)全(quan)?近期,多项规范(fan)要求出台,一起来看——

新规范(fan)

为加强我国电动自(zi)行车行业管理,规范(fan)企业生(sheng)产经(jing)营行为,提高产品质量(liang),全(quan)面提升电动自(zi)行车生(sheng)产、销售(shou)、使用、充换(huan)电、报废(fei)回收等(deng)各环节安(an)全(quan)水(shui)平,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(bu)联合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消防救援(yuan)局印(yin)发《电动自(zi)行车行业规范(fan)条(tiao)件》和《电动自(zi)行车行业规范(fan)公告管理办法》。

《规范(fan)条(tiao)件》按照合理布局、保(bao)障质量(liang)、创新升级、安(an)全(quan)生(sheng)产的(de)原则制定(ding),分为企业布局、工艺装备、产品质量(liang)与管理、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、安(an)全(quan)生(sheng)产、劳(lao)动者权益保(bao)障、消费者权益保(bao)障、监督和管理、附则等(deng)9部(bu)分31条(tiao)内容。

《管理办法》分为总则、申请条(tiao)件、申请审核(he)及(ji)公告程序、监督管理、附则等(deng)5部(bu)分17条(tiao)内容。

鼓(gu)励优秀(xiu)的(de)电动自(zi)行车生(sheng)产企业积极申请规范(fan)公告,列入公告名(ming)单的(de)企业要加强自(zi)身管理,确保(bao)始(shi)终符合规范(fan)条(tiao)件的(de)要求,发挥(hui)引领和带动作用。对于不再符合规范(fan)条(tiao)件要求的(de)企业,将从(cong)公告名(ming)单中撤销。

新标准
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发布《电动自(zi)行车用锂离(li)子蓄电池安(an)全(quan)技(ji)术规范(fan)》(GB 43854—2024)强制性国家标准,《技(ji)术规范(fan)》将于2024年11月(yue)1日正式实施。

通过规范(fan)电动自(zi)行车用锂离(li)子蓄电池产品设计、生(sheng)产和销售(shou)过程,《技(ji)术规范(fan)》将有效提升电动自(zi)行车用锂离(li)子蓄电池的(de)本质安(an)全(quan)水(shui)平,减少使用过程中火灾等(deng)安(an)全(quan)事故发生(sheng)率。

新行动

4月(yue)28日,国务院安(an)委办召开视频会议,部(bu)署全(quan)面启(qi)动电动自(zi)行车安(an)全(quan)隐患全(quan)链(lian)条(tiao)整治行动。

会议指出,要健全(quan)质量(liang)标准体系,将防火阻燃性能、电池安(an)全(quan)使用年限、防篡改技(ji)术、互认协同、识别代码等(deng)明确到(dao)位,对不执行标准的(de)生(sheng)产企业要严格处罚、限制生(sheng)产。要严格产品质量(liang)监管,对电动自(zi)行车、蓄电池、充电器生(sheng)产企业,逐一审查生(sheng)产资质,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(liang)抽查,督促销售(shou)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(yan)收。

要强力打非治违,管住“线下”经(jing)营网(wang)点、维修店(dian)铺和“线上”电商平台,严查超速行为,加大对回收、组装蓄电池的(de)打击力度。要疏堵结合解决难(nan)题(ti),新建(jian)项目要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规划、落实配建(jian)要求,既有小区要增设停放充电设施,多措并举管理和约束“进楼入户”行为。

要建(jian)立(li)报废(fei)回收体系,尽快出台老旧蓄电池报废(fei)标准,统筹推(tui)动老旧电动自(zi)行车及(ji)蓄电池以旧换(huan)新。

要加强溯源(yuan)倒查追责,建(jian)立(li)事故溯源(yuan)调查机制,对问题(ti)严重的(de)企业要列入失信名(ming)单,对发生(sheng)火灾事故的(de)电动自(zi)行车、蓄电池品牌(pai)及(ji)型号(hao)要曝光公示,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(liang)。

新要求

工业和信息化部(bu)近日公开征集对《电动自(zi)行车用充电器安(an)全(quan)技(ji)术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(hao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的(de)意见。

征求意见稿在“防触(chu)电保(bao)护类别”中,增加了电动自(zi)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、制造及(ji)使用车载形式。意见反(fan)馈截止日期2024年5月(yue)24日。

转自(zi):中国政(zheng)府网(wang)

来源(yuan):郑州晚报

发布于:北(bei)京市
版权号:1817277166281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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