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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假报送基金备案信息 厦门鸿石联合投资收纪律处分决定书,聂玉玲,登记,合伙
2024-05-03 00:06:16
虚假报送基金备案信息 厦门鸿石联合投资收纪律处分决定书,聂玉玲,登记,合伙

中国网财经4月9日(ri)讯 日(ri)前,中国证券投(tou)资(zi)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处分决定(ding)书显示,对厦门鸿石联合投(tou)资(zi)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(jian)称“厦门鸿石”)进行警告(gao)。

中国证券投(tou)资(zi)基金业协会〔2024〕63号纪律处分决定(ding)书显示,厦门鸿石存(cun)在(zai)以下违规事实:

一是虚假报送基金备案信息。根(gen)据厦门鸿石向协会提供的材料、结合聂(nie)玉玲劳动合同及其离职证明等文件,聂(nie)玉玲于2019年1月至(zhi)2020年9月担任厦门鸿石合规风控负责人。厦门鸿石于2021年6月向协会报送“新余(yu)鸿土投(tou)资(zi)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”(以下简(jian)称“鸿土基金”)相关(guan)材料,办理备案手续;报送的备案承诺函“合规风控负责人签字/章”处为(wei)“聂(nie)玉玲”的签字,系聂(nie)玉玲知情并同意签字,备案承诺函落款时间为(wei)2021年5月。厦门鸿石于2022年1月向协会报送“新余(yu)鸿域股权投(tou)资(zi)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”(以下简(jian)称“鸿域基金”)、 “新余(yu)鸿岭股权投(tou)资(zi)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” (以下简(jian)称“鸿岭基金”)相关(guan)材料,办理备案手续;报送的备案承诺函“合规风控负责人签字/章”处为(wei)“聂(nie)玉玲印”的签章,系厦门鸿石未经聂(nie)玉玲同意使用聂(nie)玉玲签章,备案承诺函落款时间为(wei)2022年1月。厦门鸿石报送“鸿土基金”“鸿域基金”“鸿岭基金”备案材料时,聂(nie)玉玲已不再担任厦门鸿石合规风控负责人,备案承诺函仍使用聂(nie)玉玲签字或签章的行为(wei)违反了《私募投(tou)资(zi)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fa)(试行)》第四条的规定(ding)。

二是管理人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。聂(nie)玉玲于2020 年9月从(cong)厦门鸿石离职,不再担任厦门鸿石风控负责人;但2020年9月至(zhi)2023年3月,厦门鸿石登记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依然为(wei)聂(nie)玉玲;直至(zhi)2022年3月,厦门鸿石选(xuan)任机(ji)构内部人员接任合规风控负责人并向协会履行登记信息变更手续。上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情形违反了《私募投(tou)资(zi)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fa)(试行)》第二十(shi)一条、第二十(shi)二条的规定(ding)。

纪律处分决定(ding)书显示,根(gen)据《基金法(fa)》第一百一十(shi)一条第三项,《私募基金监管办法(fa)》第二十(shi)九条,《协会章程》第六条第三项,《实施办法(fa)》第二条、第八条的规定(ding),协会决定(ding)作出以下纪律处分:对厦门鸿石进行警告(gao)。

发布于:北京市
版权号:1817277166281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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