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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存压力大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,供应,周期,建设
2024-05-03 17:22:54
库存压力大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,供应,周期,建设

4月30日晚,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(hao)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。要求严格落实“以需定供”,统筹安(an)排全年的住宅用地供应,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、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,要暂停新增(zeng)商品住宅用地出让。对于超期未动工两(liang)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,该收回的要依(yi)法收回。

通知要求,各地做好(hao)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等工作。合理控制新增(zeng)商品住宅用地供应。各地要根据市场(chang)需求及时(shi)优化商业办公(gong)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、布局和结构,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、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(ji)制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,应暂停新增(zeng)商品住宅用地出让,同时(shi)下(xia)大力气(qi)盘活存量,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(xia);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(不含(han))至36个月之间的城市,要按照“盘活多少、供应多少”的原则,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(mian)积(ji)(包括竣工和收回)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(mian)积(ji)上限。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、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。

通知明确,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(xing)住房用地的供应。各地要根据保障性(xing)住房建设计划,在供地计划中(zhong)优先安(an)排、应保尽保。要多措并举,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(tu)地用于保障性(xing)住房建设。

对于纳入城中(zhong)村改造计划的项目(mu)涉及的住宅用地,其中(zhong)确实用于安(an)置房建设的要优先保障土(tu)地供应;以市场(chang)化方式出让用于建设可售商品住宅的,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供地调控。文/本报记者(zhe)宋霞(xia)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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