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9日,南都记者从上海市(shi)嘉(jia)定区(qu)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该(gai)法院依法公开审(shen)理宣判一(yi)起侵犯(fan)知名品(pin)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。被(bei)告人因采(cai)购仿冒“星黛(dai)露”“玲娜贝儿(er)”等卡通形象毛绒(rong)玩具,通过网店对外销售,被(bei)判处(chu)有期徒刑并处(chu)以罚金。
庭审(shen)现(xian)场。
据了解,韩某、赵某、王某3名被(bei)告人未经(jing)许可,采(cai)购仿冒“星黛(dai)露”“玲娜贝儿(er)”等卡通形象毛绒(rong)玩具,通过网店对外销售,累计销售侵权产品(pin)金额2000余万元。
4月26日,嘉(jia)定区(qu)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(shen)理宣判该(gai)案件。经(jing)审(shen)理,法院分别对3名被(bei)告人判处(chu)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,对其中2名从犯(fan)适用缓刑,同时处(chu)以罚金。
南方都市(shi)报(nddaily)、N视(shi)频报道
南都记者 彭雨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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